标的企业简况 |
标
的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恩施联恩金龙置业有限公司 |
注册地(地址) |
湖北省恩施市火车站商贸小区3-18号 |
法定代表人 |
黄葵 |
所在地区 |
湖北省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成立时间 |
2015-09-30 |
注册资本(万元) |
20000.000000 (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公司(企业)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房地产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422801MA4877CU0G |
经营规模 |
小型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酒店管理、销售商品房、投资管理、项目投资(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
职工人数 |
0人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股东数量(个) |
2 |
股份总数 |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1 |
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90 |
|
2 |
联投(恩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10 |
|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2016 年度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业务无法提供 |
业务无法提供 |
业务无法提供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19576.500000 |
18576.000000 |
1000.500000 |
审计机构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2018-02-28 |
业务无法提供 |
业务无法提供 |
业务无法提供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月报 |
23827.200000 |
3982.960000 |
19844.200000 |
标的
企业
评估
核准
或备
案情
况 |
评估机构 |
湖北天地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8-03-23 |
评估基准日 |
2018-01-31 |
评估报告文号 |
天地源资评报字[2018]第018号 |
转让标的评估值 |
39,097.200000 万元 |
项目 |
账面价值(万元) |
评估价值(万元) |
总资产 |
23,870.580000 |
39,097.280000 |
总负债 |
3,982.960000 |
3,982.960000 |
净资产 |
19,887.620000 |
35,114.320000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重要信息披露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放弃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项目挂牌价格由标的企业100%股权及转让方联投(恩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对标的企业债权组成。其中股权挂牌价格为35156.87万元,债权为3982.88万元。如果本项目形成竞价,高于挂牌价格的部分属于股权价格的溢价。 2、本项目评估报告(天地源资评报字[2018]第018号)显示:截止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对转让方联投(恩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债务为3,982.73万元,对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恩施分公司债务为0.15万元。目前,联投(恩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已代标的企业向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恩施分公司偿还了0.15万元债务。至此,联投(恩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标的企业的全部债权3,982.88万元。 3、评估报告(天地源资评报字[2018]第018号)显示:标的企业主要资产为位于恩施市舞阳坝耿家坪村、龙凤镇三河村的二宗土地使用权,宗地规划条件详见“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链接。 下载【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11741万元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足额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达所指定账户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受让方须认可经转让方确认的《产权交易合同》,并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产权交易合同》在光谷联交所备查)。 3、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及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支付到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 4、受让方须同意光谷联交所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5、受让方须在收到光谷联交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至相关部门办理产权变更过户手续。转让方提供必要的相关资料予以协助。 6、在办理产权变更过户手续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包括交易双方应向光谷联交所支付的产权交易费用,由交易双方按照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7、意向受让方应完全认可由天地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天地源资评报字[2018]第018号)和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众环专字(2018)010125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8、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次转让标的(包括基础资产)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产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产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纠纷或处罚而向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进行追责和索赔。 保证金事项: 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缴款账户。 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无息退还至受让方原缴款账户。 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要求签署《竞价结果确认书》及《产权交易合同》或放弃受让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