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
易
条
件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2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
协议转让方式确定受让方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
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正常经营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其他合法组织。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其他合法组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受让方须于项目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付全部成交价款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宜昌分公司指定账户。 |
保
证
金
设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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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金额 |
50(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16:30前 |
交纳方式 |
现金 |
保证事项 |
注:产权交易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金处置方法的,按照《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
处置方法 |
注:产权交易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金处置方法的,按照《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
保证金及价款结算账户 |
保证金及价款统一结算账户:
收款单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东山支行
行号:清算行号:;大额支付行号:
账号:42201331601050217558 |
披露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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