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让方应完全认可宜昌富轮二手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宜昌富轮二手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评报字[2019]第056号)中的内容,对本次所转让车辆的现状、瑕疵不持任何异议。
2、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前须对车辆及设备进行全面充分的了解,受让成功后不得以车辆及设备可能存在的各种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发动机故障、变速箱故障、底盘故障、仪表盘故障、轮胎故障、行驶公里数与评估报告有差异等)为由要求退款或退车,不得因受让车辆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宜昌联交所进行追责和索赔。
3、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本项目的现状和瑕疵,对本次产权转让可能存在的违章、过户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产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对转让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标的在办理过户手续前存在的交通违章年审欠费和交强险欠费,由受让方负责处理。标的在办理过户手续后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由受让人承担。
4、标的过户手续由受让人自行办理,过户费由受让人承担。标的在办理过户手续前存在的交通违章、年审欠费和交强险欠费,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处理。标的在办理过户手续后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由受让方承担。如由于受让方原因导致标的无法过户,其所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5、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支付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宜昌分公司指定账户。
6、受让方需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宜昌分公司在收到其支付的成交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支付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7、转让方在收到全部成交价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完成转让标的提档过户手续,之后再完成转让标的资产交割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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