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伍家岗区市政环卫处18台(套)环卫工程相关设备公开转让项目
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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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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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伍家岗区市政环卫处18台(套)环卫工程相关设备公开转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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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申请与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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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受让方应对照我国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自行审查其受让是否符合国家政策,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确认其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能办理相关资产交割手续,并愿意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2、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本项目湖北省华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鄂华审资评字(2019)008号)中的全部内容,对本次转让资产的现状、性质、用途不持任何异议。
3、意向受让方报名需本人缴纳保证金,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4、受让方须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其支付的成交价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支付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5、转让方提出:(1)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的装卸、运输工作;
(2)受让方需按规定时间及公告要求签订合同、支付价款、装卸、运输工作,否则转让方均有权单方面立即终止交易或合同,重新对标的进行挂牌转让,受让方缴纳的一切价款均不予退还;
(3)意向受让方在受让过程中产生的一切风险以及除产权交易服务费以外的其他各项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本次转让标的所涉及在产权交易机构发生的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6、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对本次资产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7、本次转让资产以现状进行移交,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资产移交清单上签字即视为资产移交成功。资产移交后的保管和安全责任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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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属性(资产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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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实物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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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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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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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华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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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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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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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价格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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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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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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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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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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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B2019DF102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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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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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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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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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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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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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受让方须为正常经营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其他合法组织。不接受联合受让。 2、意向受让方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用,保证成交价款能一次性付清。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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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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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挂牌标的以现状整体打包转让,成交后一律以现场交付时的现状进行交付,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由意向受让方承担。如转让标的与现状有差异(包括但不限于种类、数量、品质、规格型号等),均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价格和结果,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等各项费用均不予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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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的资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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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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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所处置的资产位于宜昌市伍家岗区合益路75号的仓库和办公室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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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转让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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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相关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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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公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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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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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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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更挂牌条件,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自动延长,延长2个周期。(最少为5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24个周期)。
□变更挂牌条件,待重新办理挂牌手续后再次挂牌。
□自然撤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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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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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方式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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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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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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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
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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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受让方应对照我国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自行审查其受让是否符合国家政策,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确认其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能办理相关资产交割手续,并愿意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2、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本项目湖北省华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鄂华审资评字(2019)008号)中的全部内容,对本次转让资产的现状、性质、用途不持任何异议。
3、意向受让方报名需本人缴纳保证金,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4、受让方须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其支付的成交价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支付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5、转让方提出:(1)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的装卸、运输工作;
(2)受让方需按规定时间及公告要求签订合同、支付价款、装卸、运输工作,否则转让方均有权单方面立即终止交易或合同,重新对标的进行挂牌转让,受让方缴纳的一切价款均不予退还;
(3)意向受让方在受让过程中产生的一切风险以及除产权交易服务费以外的其他各项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本次转让标的所涉及在产权交易机构发生的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6、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对本次资产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7、本次转让资产以现状进行移交,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资产移交清单上签字即视为资产移交成功。资产移交后的保管和安全责任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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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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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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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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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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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截止日17:0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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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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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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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事项及处置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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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交纳人民币2000元的交易保证金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宜昌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账为准。 2、关于保证金的处置:(1)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缴款账户。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原缴款账户。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宜昌联交所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宜昌联交所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宜昌联交所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宜昌联交所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要求签署《竞价结果确认书》及《产权交易合同》或放弃受让的。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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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
结算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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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单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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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宜昌市高新科技支行(原宜昌东山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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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4220 1331 6010 5021 7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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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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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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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宜昌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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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方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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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717-6331053 1599757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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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还须提交《受让申请书》,请在挂牌期间及时联系工作人员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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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对报名须提交资料有任何疑义,请在挂牌期间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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