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
3、出租方提出:
(1)挂牌清单中1号标的意向承租方需具备以下条件:
①应具有超市经营的经验(现经营场所不少于5家,其中宜昌城区经营场所不少于2家,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且经营年限在三年及以上(提供营业执照原件,经营场所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原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租赁合同原件)。
②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
③所有商品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北山超市隆康路店的实时价格(特价产品除外)。
④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提供近三个月任一月份的纳税凭证原件扫描件)。
⑤驻派学校店长要求持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
⑥不存在因售卖不合格商品、食品中毒等违法违规事件而被相关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的情形 (以所在地区产品质量检测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文件等证明材料为准) 。
(2)挂牌清单中2号标的意向承租方需具备以下条件:
现经营场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证件原件),从事文具经营三年及以上(提供合同原件证明)。
(3)挂牌清单中3号标的意向承租方需具备以下条件:
①现经营场所具备相关职能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②必须是从事牛奶乳制品生产销售5年以上,近3年内有1年及以上的校园店经营经历(提供合同原件证明);
③驻派学校店长要持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
④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原件)。
(4)挂牌清单中4号标的意向承租方需具备以下条件:
①经营场所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可现场制售),从事校园内面包经营3年及以上(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营业场所租赁合同原件);
②驻派学校店长要持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
(5)挂牌清单中5号标的意向承租方需具备以下条件:
经营场所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近5年内从事校园内水果经营三年及以上(提供营业执照原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营业场所租赁合同原件);现经营场所不低于两家(提供合同原件证明);驻派学校店长要持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
(6)挂牌清单中6号标的意向承租方需具备以下条件:
现经营场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提供营业执照、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原件),从事出版物经营三年及以上(提供合同原件证明)。
(7)挂牌清单中7号标的意向承租方需具备以下条件:
现经营场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印刷经营许可证,是宜昌市政府采购印刷服务供应商,从事印刷服务经营三年及以上(提供营业执照、印刷经营许可证等原件)。
4、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支付能力及商业信誉。/意向承租方须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意向承租方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查询时间为公告期截止日以前),并提供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加盖公章提交至交易所。意向承租方不得存在因非不可抗力的其它因素而提前与出租方终止有效合同的情形或者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不得报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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