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
易
条
件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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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
协议转让方式确定受让方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
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受让方须于《产权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付全部成交价款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宜昌分公司指定账户。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确认受让资格后,需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设备的拆装、运输方案需经广汽乘用车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审核,遵守转让方安全施工规范要求。转让方需向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宜昌分公司支付的相关服务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
保
证
金
设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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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金额 |
200(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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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1、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多次报价形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原交款账户。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保证金及价款结算账户 |
收款单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 账号:42201331601050217558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宜昌高新科技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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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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