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 2 万元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即交易机构)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指定账户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受让方应对标的现状予以完全认可,并对其价格及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等不持任何异议。
3、意向受让方须认可经转让方确认的《产权交易合同》及《房屋拆除协议》的全部条款,并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日内(含当天)将全部成交价款、拆除安全环保保证金(拆除安全环保保证金具体金额:人民币100万元整)支付到转让方指定账户,将交易服务费支付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宜昌分公司指定账户,并凭缴款凭证与转让方一并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房屋拆除协议》。若意向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清全部交易价款和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房屋拆除协议》,转让方均有权立即终止交易,重新组织挂牌转让,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也不予退还,将在扣除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赔偿。
4、项目成交后,转让方将在《产权交易合同》及《房屋拆除协议》签订的次日将标的物以现状移交给受让方,此后,涉及到标的物的拆除、搬运、保管、安全等事项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全部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不得因可能产生的风险或费用向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5、在转让方将标的物移交给受让方后,受让方须在转让方的监督下,在20日内对本次转让标的物完成拆除工作,并自行将所有拆除物资在10日内搬运出原场地(项目成交后,受让方付清全部款项后,即拥有了对本次待报废拟拆除的建构筑物的残值所有权,在受让方拆除后,由受让方自行对残值进行处置,处置所得收入归受让方所有)。
6、在受让方对本次转让标的物拆除期间,凡因受让方的拆除行为而导致的任何经济、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和交易机构无关。
7、转让方提出:
(1)本次转让标的以现状进行移交。受让方须在标的移交完毕后的20 日内安全完成拆除工作, 10日内自行将所有拆除物资搬运出原场地工作,并自行承担拆除、装卸、清理、运输及废弃物处理和堆放场地等相关费用。
(3)除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外,受让方还须于《成交确认通知书》出具3日内(含出具当天)内向转让方另行缴纳拆除安全环保保证金100万元,该保证金用于标的的安全拆除保证、如期完工保证及清运质量保证。待拆除清运工作全部完成后,经转让方签字认可清运工作合格后,方可退还。若受让方未按《产权交易合同》规定,保质、保量、如期、安全完成标的的拆除、清运工作,拆除安全环保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作为对转让方的赔偿。若拆除安全、环保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的经济损失,转让方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8、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项目的现状和瑕疵,对本次转让及标的拆除、清运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保管、移交、拆除、清运、装卸、运输、市场价格波动等风险)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9、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缴清全部成交价款、拆除安全环保保证金(拆除安全环保保证金具体金额:人民币100万元整)及服务费,并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房屋拆除协议》后,竞价保证金将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缴款账户。
10、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原缴款账户。
11、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宜昌联交所所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宜昌联交所所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宜昌联交所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宜昌联交所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要求支付全部成交价款、拆除安全、环保保证金(拆除安全、环保保证金具体金额:人民币100万元整)及交易服务费,并签署《竞价结果确认书》、《产权交易合同》、《房屋拆除协议》或放弃受让的。
12、如受让方未在30天内完成区域内全部房屋拆除及物料清运工作的,每超过1天,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 5万元,违约金从受让方交纳的拆除安全、环保保证金中扣除。
13、受让方负责给现场拆除人员购买相应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确保如发生人身安全事故理赔金额不少于70万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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