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8万元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宜昌分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
17:00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此项目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本项目评估报告(编号:鄂亚隆评报字[2020]第105号、鄂亚隆评报字[2020]第91号)
中的全部内容,对本次转让资产的现状、性质、用途不持任何异议。
3、转让方提出:(1)本次转让标的产权变更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
(2)办理产权变更过户手续中所涉及的各项税费,全部由受让方承担;(3)本次转让标的所涉及在产权交易
机构发生的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4、本次转让标的是以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前往标的现场勘察,如转让标的涉及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
使用权证等载明的信息与现状有差异,则以房产、土地等相关管理部门实测核定为准,面积差额及用途性质变化
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5、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项目的
现状和瑕疵,对本次产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产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包
括但不限于过户风险)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6、本次转让标的的产权过户到受让方名下即视为完成资产的移交。资产移交后发生的水、电、气及物业管理 费由受让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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